(七)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教体局组织进行岗前培训;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合格者用人单位与被聘教师签订劳动合同,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在岗期间参照在编事业单位同类人员落实工资及相关福利待遇,经费形式为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参照在编事业单位同类人员缴纳。不纳入编制,不能调出高阳县和教育系统,至少服务本县教育6年。相关事宜随政策进行调整,有关政策由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四、纪律与监督
(一)选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选聘工作人员在选聘工作过程中,凡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或者其他可能影响选聘公正的,要主动提出回避。
(二)选聘工作的全过程,要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严格选聘纪律。对有下列违反本方案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隐瞒违法犯罪事实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选聘过程中作弊的;
3.选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选聘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选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面试题目的;
5.违反本方案其他情形的。
(四)对违反选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由县选聘办做出取消应聘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的决定;对违反选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调离选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选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七)面试及各类公告查询路径:高阳县人民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招考录用。
(八)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举报电话:0312-66995770312-6699702
技术咨询:0312-7938111
高阳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6月17日
原标题:高阳县2024年选聘高中教师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gaoyang.gov.cn/info_show.asp?infoid=10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