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空港医院事业编制招聘公告

2024-06-18 17:00:03阅读:0地区:天津电脑版

  考察主要是对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如有需要将对拟录用人员档案进行查阅。期间被考察人员进入工作岗位参与具体工作。试工是考察的环节之一,试工的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所有人员需按要求参加试工,不能完成试工的人员视为放弃聘用资格。在考察期间发现应聘人员曾发生学术不端行为、违反行风规定或师德失范行为及不符合该岗位要求的人员,考察结果不合格,不予聘用。

  (八)公示与聘用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空港医院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的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信息公示的范围与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一致。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空港医院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应聘人员应于公示到期之日起三个月内办结相应手续并到医院报到,并于报到后30日内签订聘用合同。未经医院同意逾期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期间执行国家关于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

  公开招聘各环节出现下列不合格、自动放弃等情况时,医院将依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每个岗位递补只进行一次)

  1.应聘者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

  4.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六、违规行为处理

  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各个环节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将视情节轻重,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聘用后查明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严重违纪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应聘人员被查明隐瞒曾发生的学术不端行为、违反行风规定行为或者医德失范行为,或者根据其干部人事档案审核结论计算的年龄不符合拟聘岗位要求的,不予聘用或者解除聘用合同。

  七、咨询电话、举报或投诉电话

  公示意见受理邮箱:zyykgzp@163.cn

  咨询电话:022-60119728

  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需要对招聘各环节工作安排进行调整的,会在滨海新区人力社保局官网(rsj.tjbh.gov.cn/)、天津港保税区官网(www.tjftz.gov.cn)、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网站(www.tjmugh.com.cn)、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空港医院网站(www.tmuaih.com)发布调整信息。

  举报或投诉电话:022-60118876、022-84906240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空港医院

  2024年6月17日

  附件: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空港医院2024年事业编制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xlsx

  原标题: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空港医院2024年事业编制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rsj.tjbh.gov.cn/contents/9764/2834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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