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贺州市八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招聘综合行政执法辅助人员公告

2024-06-18 17:01:57阅读:0地区:广西电脑版

  五、体检。

  (一)确定体检人选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人选1∶1的比例,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二)体检要求

  体检须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者个人承担;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六、公示及聘用审批

  (一)确定拟聘人选。从面试成绩,体检结果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八步区政府门户网站、贺州市八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原贺州市八步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

  对公示有异议,经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难以核实的,待核实清楚后按有关规定办理。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后,用人单位电话通知到岗时间,如未按期到岗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由用人单位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如公示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核实后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二)对聘用人员,应当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正式聘用后实行层级化管理;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薪酬待遇

  (一)身份待遇

  1.本次招聘协管员不具有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身份,不行使综合行政执法权,不办理编制手续。

  2.聘用后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间接受岗前培训。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用人单位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3.聘用人员在岗期间违法违纪、考核不合格及有其他符合解除或终止合同条件的,解除聘用合同。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综合考虑工作需要和个人现实表现,研究决定是否续聘。

  (二)工资福利待遇

  协管员工资待遇按2300元/人/月(含个人负担的“五险一金”部分)。绩效奖励参照八步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待遇执行。

  七、其他事项

  (一)招聘协管员工作要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工作程序,规范操作,面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

  (二)报名人员在整个招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及时联系八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变更联系电话。否则,自行承担后果。

  原标题:贺州市八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公开招聘综合行政执法辅助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gxbabu.gov.cn/zwgknrgl_44979/gggs/t1856501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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