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天津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招聘硕士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2024-06-18 17:04:14阅读:0地区:天津电脑版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人员需求实际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天津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是1958年在原中央音乐学院附中基础上组建。学校设有理论作曲、声乐演唱、中国乐器演奏、管弦乐器演奏、键盘乐器演奏、现代乐器演奏、舞蹈表演等7大学科和文化学科。学校秉承“让学生健康成长、让家长满意放心”的办学宗旨,践行“求真求实、至善至美”的校训,加强“校风、教风、学风”建设,为国家和社会培养了大批心地善良、活泼开朗、奋进向上的音乐基础人才。

  二、招聘方案发布及岗位

  公开招聘方案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于2024年6月14日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网站(https://jy.tj.gov.cn)、天津音乐学院门户网站(https://www.tjcm.edu.cn)、天津音乐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s://rsc.tjcm.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具体招聘岗位见《天津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硕士岗位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

  三、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参照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院校专业指导目录执行;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忠诚教育事业,恪守学术规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7.满足招聘计划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8.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社会人员需可以办理调入手续;

  9.对于国内高等院校自主设置的专业与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所学专业,注重专业内容实质,此两类应聘人员的专业方向经学位授予单位证明与所需专业方向要求一致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10.应聘人员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国外及港澳台地区院校毕业的应聘人员,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11.应届毕业生指2024届高校毕业生,2022、2023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

  12.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现役军人;

  7.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8.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的程序开展招聘工作。

  (一)报名

  公开招聘报名时间不少于5天。报名时间:2024年6月17日上午9:00日至6月27日下午15:00进行,具体报名时间和方式请及时关注天津音乐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开招聘专栏,非报名时间或通过其他方式报名无效,每人限报一岗。

  报名网址为天津音乐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s://rsc.tjcm.edu.cn)。

  应聘人员承诺所填写的各项报考信息全部真实有效,未按要求报名,或不能提供资格审查附件材料,或提供虚假信息、信息不全等,审查不予通过,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资格审核

  报名期间由人事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不再另行通知)。实际通过资格审核人数与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相应调减招聘岗位计划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三)考试

  招聘考试包括专业考试和综合面试。具体形式、时间、地点在天津音乐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

  1.专业考试

  专业考试满分100分,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专业考试形式等具体事宜将在天津音乐学院人事处网站另行通知。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