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呼伦贝尔市扎兰屯市“归雁计划”综合岗位回引人才公告

2024-06-18 17:05:32阅读:0地区:内蒙古电脑版

  3.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察和提供个人完整档案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引进资格,按照该职位应聘人员人岗相适评估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履行体检、考察程序,递补只进行1次。

  4.拟引进人员中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名职位要求及其他有关条件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该岗位应聘者人岗相适评估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递补仅进行一次。

  (七)公示与引进

  1.公示:拟引进人员名单将在呼伦贝尔人才网(https://www.hlbrrc.com.cn/)、扎兰屯市人民政府网(https://www.zhalantun.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2.引进: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回引的人员,办理回引手续。对有影响引进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其回引资格;对有影响回引的问题但一时难以查清的,暂缓办理回引手续,待引才单位主管部门查清后,由引才单位主管部门作出是否回引的结论,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市委组织部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对在公示环节因自动放弃、存在问题不宜回引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3.本次回引手续办理按照《扎兰屯市党政群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暂行办法》(扎组发〔2023〕1号)中有关程序进行办理。回引人才5年内不得调离扎兰屯市,其中事业单位人员还需签订聘用合同。5年服务期内不得参加扎兰屯市以外的公务员考录、遴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考试,不得通过借调、交流、调离等方式离开扎兰屯市。由于个人原因未满服务期离开扎兰屯市的,将记入本人干部人事档案和诚信档案。

  五、人才储备

  各岗位拟回引人选确定后,完成全过程评估且人岗相适评估总成绩达到70分的落选者,经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通过后,纳入“归雁计划”人才储备库管理,(有效期1年,自成绩发布当天至次年同期)。有效期内,如扎兰屯市各引才单位有引才需求,按照专业匹配、人岗相适原则,在储备库中择优选用,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向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按《扎兰屯市党政群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暂行办法》,通过用人单位“组织考察”方式直接引进。

  六、纪律监督

  本次“归雁计划”回引人才工作全程接受社会监督。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引才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引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引才规定的立即取消资格,追究相关责任。

  扎兰屯市委组织部监督举报电话:0470-3209466

  扎兰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举报电话:0470-3307028

  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七、注意事项

  1.在回引人才工作全过程中,应聘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若因个人原因导致未能联系上本人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相应资格。

  2.《岗位需求目录》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主要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8年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以及中国研究生招生网最新信息。

  八、其他事项

  本次人岗相适评估工作不指定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班。

  应聘人员需业务咨询的,请于报名期间的工作日(9:00—12:00,14:00—17:00)拨打咨询电话,咨询电话详见岗位需求目录。

  2024年扎兰屯市“归雁计划”综合岗位回引人才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如作出调整,将及时在扎兰屯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相关公告。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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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24年扎兰屯市“归雁计划”综合岗回引人才岗位需求目录

  2.2024年扎兰屯市“归雁计划”综合岗回引人才征求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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