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网上缴费确认
时间:2024年6月29日9时—7月1日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6月29日9时前会收到缴费短信,请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缴费,每科考试费50元。缴费可在“浙江政务服务网”网站中“统一支付”选项打开“公共支付”页面查询。若无法完成网上缴费确认,可在7月1日上班时间与乐清市卫健局组织人事科(0577-61882118)联系,未及时缴费确认,视为放弃报名。
(三)计划核减(取消)
根据招聘计划数与本次招聘资格初审后同一岗位缴费确认人数比例不足开考比例(岗位代码为0101、0205、0502-0505、0615、0818的岗位开考比例详见附件1)的,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数。招聘计划取消的,允许已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于2024年7月4日10:00-15:00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自动放弃改报处理,并退还考试费。此类核减或取消的招聘计划将于2024年7月3日在乐清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ueqing.gov.cn/)予以公布。
(四)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4年7月8日9时—7月13日11时。
已完成缴费人员登录报名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
(一)除岗位代码为0101、0205、0502-0505、0615、0818岗位外,其余紧缺岗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考试采用笔试方式进行。时间暂定为2024年7月13日,如遇台风等不可抗力突发情况,时间另行通知。内容为专业科目一门,笔试满分为100分。报考者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二)同一笔试科目参加考试人员超过(包括)5人的,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同一笔试科目参加考试人员笔试平均成绩85%的标准划定,保留小数点后1位;同一笔试科目参加考试人员少于5人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成绩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和成绩将在乐清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ueqing.gov.cn/)公布。
五、资格复审
(一)根据考生成绩按岗位代码从高分到低分1︰1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如遇同一岗位内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同分的,则以下列次序优先:(1)学历高的;(2)毕业年份早的。如不能区分的,则另行加试。
(二)具体确定的资格复审对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办法在乐清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三)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未通过的,其空缺资格在同一岗位代码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六、体检、考察
体检由市卫健局与市人社局共同组织。体检对象名单公布后,岗位不再予以递补,体检时间和集合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体检参照公务员考录体检标准执行,不合格者淘汰。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
对体检合格者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进行考察,由市卫健局组织实施。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聘用
(一)体检、考察通过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其档案由市卫健局存管。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乐清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有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相关问题经查实确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相关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三)公示期满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
(四)被确定的聘用对象一律要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不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期间年限)。如未取得相应执业(或从业)资格证书的必须在聘用之日起3年内(住院医师在规培期限内)取得,逾期未能取得,聘用单位一律予以解除聘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