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州市黄埔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4-06-17 09:45:41阅读:0地区:广东电脑版

  (1)考生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五)公示

  对拟录用的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分别在黄埔信息网、广州市黄埔区卫生健康局网及公告发布相关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当面反映被公示人员的问题或署名检举揭发的材料,领导小组将组织人员认真调查核实,对反映不具体或匿名材料不予受理。

  (六)办理录用、聘用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查实符合录用条件的拟录用人员按相关政策和程序办理相关录用、聘用手续。

  五、人员待遇及要求

  黄埔区妇幼保健院、新龙镇中心卫生院、黄埔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穗东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南岗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夏港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萝岗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永和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文冲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云埔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龙湖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为区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录用人员按招聘岗位进行聘用,被聘用的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办理转正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黄埔区妇幼保健院录用人员在岗期间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新龙镇中心卫生院及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关于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人员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穗府办〔2011〕28号)的规定,新进人员符合入编条件的,按在编人员进行管理;不符合入编条件的,实行定编定岗不定人的管理;所聘人员在岗期间享受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六、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请考生报考前认真查看岗位条件,严格按招聘条件报考,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合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并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将违规造假人员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岗位不接受黄埔区卫生健康系统内局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编人员(含定编定岗不定人人员)报名。

  (三)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时间,广州市黄埔区卫生健康局可根据工作实际做出适当的调整,并将调整时间及时在黄埔信息网、广州市黄埔区卫生健康局网上公告通知栏及公告发布相关网站公布,请参加应聘的考生自行关注相关信息。

  (四)报考人员如需了解招聘单位情况,请按各单位联系电话直接向招聘单位咨询(详见附件3);涉及招聘公告或招聘政策疑问的,可联系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20-82114429,工作人员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及是否报名成功进行确认;反映发现此次公开招聘过程违规行为的监督电话:020-82113097。咨询电话及监督电话接听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五)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六)黄埔区不负责办理聘用人员的配偶及子女调动、工作安排等。

  (七)本次公开招聘最终解释权归广州市黄埔区卫生健康局。第十派驻纪检监察组及局机关纪委对此次公开招聘予以全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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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广州市黄埔区卫生健康系统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

  2.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3.广州市黄埔区卫生健康系统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各招考单位联系方式

  广州市黄埔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6月13日

  原标题:广州市黄埔区卫生健康系统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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