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州市黄埔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4-06-17 09:45:41阅读:0地区:广东电脑版

  根据国家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要求,为加强黄埔区卫生健康系统人员队伍建设,广州市黄埔区卫生健康局面向社会人员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5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本次面向社会人员公开招聘医疗卫生机构事业单位人员53名,具体岗位、职数及资格条件详见《广州市黄埔区卫生健康系统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相关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执行。

  二、招聘对象

  资格条件中的招聘对象为社会人员。“社会人员”指报考前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并具备相关的资格证和执业证(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报名首日前(不含当天,下同)已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也可以社会人员身份报考。港澳毕业生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21〕34号)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所有人员均须满足报考岗位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身体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标准及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报考人员年龄规定如下(如有特别要求以《岗位表》为准):

  (1)本科学历年龄在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

  (2)研究生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0周岁(含40周岁)以下。

  (3)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5周岁(含45周岁)以下。

  (4)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50周岁(含50周岁)以下。

  7.具备岗位要求的学历及相关资格条件,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

  8.非广州市户籍人员须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人才引进条件(具体可参阅:http://www.gz.gov.cn/zwgk/fggw/sfbgtwj/content/post_6454314.html),非广州市户籍人员须在办理聘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9.报考岗位要求含“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取得成绩合格证明)”或“取得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取得成绩合格证明)”岗位的考生,如已参加培训结业考试但证书未出,须提供成绩合格证明进行报考,且从聘用起2年内如不能按要求取得相应的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解除聘用合同。

  10.根据《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中医药局转发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粤卫科教函〔2022〕14号)(网址链接为:http://wsjkw.gd.gov.cn/zwyw/content/post_3954401.html)文件精神,此次公开招聘将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符合政策的人员可报考相应岗位。

  11.具备比招聘岗位等级更高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只能聘用到招聘岗位等级,享受招聘岗位等级待遇。

  12.符合其他广州市和黄埔区有关人员招录的相关要求。

  (二)岗位条件

  1.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见《广州市黄埔区卫生健康系统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

  2.报考人员年龄、工作经历的计算年限时间均计算截至报名首日前一天。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首日前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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