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笔试时间:2024年6月26日上午10:00-12:00。具体地点及考试注意事项以准考证通知为主。
3.笔试要求:笔试为闭卷形式,时间120分钟,总分100分,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不得离开考场。
4.考生各招聘岗位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1:3,不足开考比例,划定60分最低控制线,笔试低于60分,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5.笔试内容:委托第三方命题,主要包括与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业能力等内容。
6.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学院网站公布。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以我院官网通知为准,考生需及时关注我院网站,查看面试有关通知,一经发布,视为告知。考生面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2.面试人选:根据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则划定60分为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达不到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现场公布,考生确认签字。
(六)总成绩核算及公布
1.总成绩核算办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如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笔试成绩高者排名优先;笔试成绩也相同时,采用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排名先后。
2.总成绩公布:面试结束后在学院官网公布。
(七)体检
体检对象根据考生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体检及复检均由学校统一组织,在兰州市内三甲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由学校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体检时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体检不合格人员在收到体检结果3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过程中因有不合格、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的,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且不低于最低分数线要求依次等额递补。
(八)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函调、调阅档案等方法,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学、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中发现应聘人员有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其他妨碍考察工作行为的,不予录用。考察过程中因有不合格、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的,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且不低于最低分数线要求依次等额递补。
(九)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者经调查属实,取消其拟聘资格。公示及之后出现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十)审批和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经学院会议研究,报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办理审批聘用手续。2024年7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硕士研究生及毕业证信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无法查询的考生,不予聘用。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有工作经历人员试用期为半年,其他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计入聘用服务期,服务期不得少于十年。一经正式聘用,属于事业编制,执行现行事业单位工资标准。
四、其他事项
1.考试考务工作由本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2.本次招考不指定考试教材,不划定考试范围,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3.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交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应聘资格。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具体回避情形查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5.应聘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取消手机短信拦截,因本人填报的手机号码有误,造成信息不能及时准确送达,产生后果的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