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有效期内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报名时报考者是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占编人员的,须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审查意见(式样见附件3)。
(5)用人单位结合报名条件要求提供的其他印证资料。
因应聘者个人有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到场报名的,可以委托别人代替其报名,但需提交应聘者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和原因)及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按照公告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将由资格审查、考察中的复核和公示结束后人社部门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资格审查贯穿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三)考核测试
根据工作安排,考核测试相关工作将同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公告一并在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板块下的招考录用栏http://www.longmatan.gov.cn/zw/fdzdgknr/rszk1)公布。
六、体检、考察及递补
(一)体检
根据考核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二)考察
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失信被执行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复核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察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暂缓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三)递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有递补对象的,由主管部门决定是否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人员,将在龙马潭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板块下的招考录用栏http://www.longmatan.gov.cn/zw/fdzdgknr/rszk1)公示7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及户籍管理相关规定办理占编聘用等有关手续。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
对取消聘用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由主管部门决定是否递补。
八、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经核查,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考核招聘工作根据(泸市发改价费〔2017〕648号)精神,按照考试测试的方式,对进入考核测试阶段的人员收取费用(笔试为每科50元/人,面试为80元/人)。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二)编码20240701岗位聘用后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不得低于5周年(含试用期);编码20240702岗位聘用后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不得低于3周年(含试用期),聘用合同将明确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