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桂林市本级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

2024-06-15 18:07:44阅读:0地区:广西电脑版

  面谈。

  进入面谈的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报名登记表参加面谈,面谈主要测评人才的沟通交流能力、岗位匹配程度、专业能力素养、职业价值取向等。面谈成绩在当天本考场面谈结束后公布。面谈结束后,按照同一岗位引进计划数1:6比例,依据面谈合格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报名人员出现面谈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同一岗位,符合进入面谈资格人数未超过1:6的,该岗位无需组织面谈,直接进行面试。面谈结果不带入面试环节。

  已取得博士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不参加面谈,直接进入面试,不占引进岗位的面试比率。

  面谈时间、地点:初定于2024年6月底至7月初,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开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策理论、思维逻辑、语言表达、专业素养,以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届时详见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的面试公告。进入面试环节的报名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否则视作自动放弃。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者为合格,成绩低于60分的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成绩在当天本考场面试结束后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初定于2024年7月中上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体检,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引进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时间视情况定于面试的第二天或第三天。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规定,统一在桂林市进行体检。

  (五)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进行,由引进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根据拟录用职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志愿服务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

  (六)公示及聘用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公示期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由引进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查实,经核查属实,不得聘用。受聘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确定岗位;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享受待遇

  正式聘用后,除可以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薪酬待遇外,还可以享受桂林市相应高层次人才待遇。

  (一)博士研究生认定为第五类高层次人才的可享受8万元的人才津贴,30万元的购房补贴,未购买住房的享受1000元/月的租赁补贴;认定为第六类高层次人才的可享受4万元的人才津贴,15万元的购房补贴,未购买住房的享受500元/月的租赁补贴。

  (二)硕士研究生认定为第六类高层次人才的可享受4万元的人才津贴,15万元的购房补贴,未购买住房的享受500元/月的租赁补贴。

  (三)在我市无购房、未曾享受租赁补贴的高校毕业生,可申请入住人才公寓。

  (四)以上津贴、补贴发放方式根据《桂林市人才引进和培养办法》执行。

  (五)试用期满后,博士聘在管理岗位的,可聘任为七级职员。硕士聘在管理岗位的,可聘任为八级职员。表现优秀者,可择优调任进机关或参公事业单位。

  五、编制保障

  经桂林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可使用人才专项编制,专编专用。经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在市本级事业单位内流动的,编随人走;调入机关或参公事业单位以及辞职、调离市本级事业单位的,人才专项编制予以收回。

  六、其他事项

  (一)在人才引进过程中,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情形的,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情况从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名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跨年度的,不再递补。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后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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