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2024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工作需要,拟采取选聘方式招聘工作人员3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始建于1956年,是一所隶属于河北省教育厅的国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是河北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河北省优质高职院校、河北省高职“双高”计划项目建设单位、国家机电行业骨干院校、全国机械行业校企合作与人才培养优秀职业院校、全国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培育单位、河北省装备制造职业教育集团牵头单位、国家级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培育单位、“京津冀现代制造业职教集团”副秘书长单位、高等职业院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项目基地。与邢台学院、邢台市装备制造行业协会共建“邢台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培养应用技术型本科人才。
学院占地面积近800亩,固定资产6.4亿元,面向全国招生,在校生1.6万人,开设有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数控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无人机应用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智能焊接技术、建筑工程技术、软件技术、大数据与会计、休闲体育等46个专业,涵盖装备制造、电子信息、财经商贸等8个领域,其中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重点建设专业5个,全国机械行业特色专业3个,河北省示范专业2个,河北省教育行业标准贯标样板学校专业2个,形成了以装备制造专业群为龙头,相关专业群协调发展的“工科为主、文管兼备”的办学格局。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4年我院拟选聘工作人员32名,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3年6月15日以后出生)。
具体要求详见《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等设置。
安排部分招聘岗位,用于专项招聘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人员。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选聘理由
为进一步实现我院“十四五”发展规划目标,保障学院具备举办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能力,满足在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人才培养所必需的教师队伍中,博士研究生学位专任教师比例不低于15%,解决博士人才不足问题,学院现急需选聘一批博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