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邯郸大名县选聘教师公告

2024-06-15 09:45:19阅读:0地区:河北电脑版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和《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达2024年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的通知》,经大名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校园公开选聘教师210名。现公告如下:

  一、单位概况

  本次选聘的学校均为大名县教体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选聘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选聘方式,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测评、体检、考察、公示、选校、聘用等步骤进行。在河北师范大学、山东师范大学两所省属重点师范院校现场报名、测评。

  三、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四、选聘岗位、人数

  本次选聘职教、高中教师岗位共计210人。(详见附件1)

  五、选聘范围

  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省属重点师范院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

  六、选聘对象及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政治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遵守宪法和法律。

  4、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6年6月21日以前出生,含当天),35周岁及以下(1988年6月21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博士研究生学历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3年6月21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

  5、凡涉及年龄、学历、学位、职业(执业)资格、服务期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第一所现场报名高校报名第一天。

  6、身体健康(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条件。

  8、港澳台居民报考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9、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省属重点师范院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2024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在资格审核、考察阶段可提供学信网关于学籍、学历、学位查询信息,最晚在2024年7月底前须取得与选聘岗位条件相匹配的学历、学位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10、具体学历及资格要求:

  (1)高中教师岗位: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取得高级中学(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2)职教教师岗位: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取得中等职业学校(或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部分职教教师岗位对毕业证书专业做了要求,详见《大名县2024年职教中心公开选聘(校园选聘)部分岗位信息表》(附件3)。

  以上各岗位,教师资格证上未明确任教学科的,结合本人所学专业确定报考岗位。报考教育类中小学教师岗位、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需在2024年上半年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的考生,在资格审查阶段可提供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并书面承诺按期完成资格认定、取得教师资格证,未能通过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未能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

  2、未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不得以原取得学历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7、失信被执行人;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回避规定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选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一)夫妻关系;(二)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四)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五)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前款所称同一事业单位,是指依法登记的同一事业单位法人”,以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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