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浙江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招聘教师公告

2024-06-15 09:45:49阅读:0地区:浙江电脑版

  注:

  1.招聘资格条件与年龄计算的截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

  2.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毕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者,可凭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名,但须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到期未取得的不予录用;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等同于国内2024年普通应届毕业生,报考时仍未毕业的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报名,但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和国家教育部出  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到期未取得的不予录用,国(境)外留学人员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为准。

  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2021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毕业),或同期(2021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毕业并可在2023年12月底前取得学位证书和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国(境)外留学人员,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应聘。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6月29日止。

  2、应聘方法:报考人员可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应聘所需提交材料的扫描件发送E--mail至rscnchs@163.com邮箱。邮件主题请标明“应聘岗位+姓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应聘所需提交材料:(1)《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应聘人员报名表》(附件1);(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凭学校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复印件;(3)应聘大学体育教师者提供乒乓球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4)有教学、科研工作经历的提供教学、科研工作业绩等相关材料复印件(附著作、论文、科研项目、获奖成果等清单);(5)有获奖的提供荣誉证书复印件。

  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方可获得考试资格。报名材料不全或提供材料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初审。

  3、各岗位符合招聘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报名成功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4、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由学院通知,以电子邮件方式告知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二)考试

  公开招聘考试采取“试讲(含技术技能测试或专业能力测试)+面试”的办法。面试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1、资格复审

  试讲(含技术技能测试或专业能力测试)前,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携带以下材料原件与复印件:(1)《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应聘人员报名表》(附件1);(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凭学校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3)应聘大学体育教师者提供乒乓球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4)有教学、科研工作经历的提供教学、科研工作业绩等相关材料(附著作、论文、科研项目、获奖成果等清单);(5)有获奖的提供荣誉证书等。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应聘资格。

  2、试讲(含技术技能测试或专业能力测试)

  主要测试招聘岗位所必须具备的教学能力、专业知识、技术技能。其中,基础医学教师、大学英语教师岗位为试讲(含专业能力测试),其他岗位为试讲(含技术技能测试)。

  试讲(含技术技能测试或专业能力测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试讲(含技术技能测试或专业能力测试)后,按考生试讲(含技术技能测试或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进入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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