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龙岩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方案

2024-06-15 09:51:36阅读:0地区:福建电脑版

  因工作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规定,制定2024年龙岩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方案如下。

  一、招聘职位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为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龙岩市第二医院、龙岩市第三医院、龙岩市中医院、龙岩市中心血站)和市属幼儿园(龙岩市市直机关幼儿园)编制内工作人员,招聘岗位17个,计划招聘人数30人。其中,台湾医师专门岗位4个,计划招聘人数6人(龙岩市第二医院招聘岗位1个,计划招聘人数2人;龙岩市第三医院招聘岗位1个,计划招聘人数2人;龙岩市中医院招聘岗位2个,计划招聘人数2人)。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24年龙岩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和要求

  (一)岗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卫生事业。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卫生行业规定;护理人员矫正视力1.0以上,无过敏体质。

  5.具备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专业、技能和其他资格条件。

  6.18周岁及以上,最高年龄以各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为准。如: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指在1988年6月至2005年6月期间出生,其余依此类推。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根据省卫健委、人社厅、人事厅、教育厅、财政厅、省委编办《关于招聘临床医学专业本专科毕业生为乡镇卫生院培养临床医师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卫科教〔2009〕18号)精神,与乡镇卫生院签订了就业协议的本(专)科毕业生。已签订福建省县级及乡镇卫生院定向委培生服务协议书的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含事业单位自动离职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6)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7)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即2025年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福建省各类定向培养、委托培养毕业生;

  (8)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9)未满约定最低服务年限的;

  (10)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机关和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须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在岗高校毕业生报考的,须经所在服务单位和相应项目县级(或以上)主管部门同意方可报考。同意报考证明须在面试前资格复审阶段提供。

  8、持有台胞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的台湾同胞;支持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政治无“台独”倾向;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二)具体条件要求

  1.报考者的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14日(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应届毕业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专业证书、资格证书等,报考者必须于2024年6月14日前取得或已通过考试(公告发布之日),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应在面试前资格复核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应届毕业生可放宽至2024年10月31日)。

  2.报考者的学历、学位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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