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深圳市龙岗区第三人民医院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24-06-15 10:01:41阅读:0地区:广东电脑版

  3.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2)报考者的学历、学位以及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表》要求一致,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以下简称“专业目录”),如专业名称一致的,按照该专业名称及其在目录中对应的专业代码进行报考。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课程对比情况说明等材料。

  (3)报考人员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规定的学历层次相对应,低学历不能报考要求高学历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要求低学历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表中相应学历的专业和学位要求及其他资格条件。

  (4)本次招聘的资格条件时间计算,均截至2024年6月13日(如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即1983年6月14日之后出生)。

  (5)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6)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二)资格初审

  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审核考生提供的报名资料,判定是否符合应聘条件。资格初审合格的确定为考试候选人。应聘人报名时须通过邮箱提交如下资料:

  1.《深圳市龙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3);

  2.居民有效身份证(收复印件、验原件);

  3.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证明。留学回国人员在提供学位证书的同时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收复印件、验原件);

  4.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收复印件、验原件);

  5.工作经历证明;

  6.证明符合岗位规定条件的其他材料;

  7.深圳市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参加招聘的,还须提供单位同意参加招聘证明。

  8.资格初审结果由招聘单位通过电话或邮件告知。

  六、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业务考核)”方式进行。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业务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一)笔试

  笔试由深圳市龙岗区第三人民医院组织。经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在拟招录人数10倍(含10倍)以内的,则直接采取面试(业务考核)的方式进行,不需进行笔试。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超过拟招录人数10倍的,对报考者先进行笔试,依笔试成绩分数高低排序,根据拟招录人数的5倍确定入围面试(业务考核)人选。笔试分数合格线为60分,笔试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业务考核)。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由招聘单位在龙岗政府在线网站公布。报考人员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申请核查一次。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自收到核查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作出书面答复。经核查确有错误的,招聘单位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更改分数,并通知因更改分数受到影响的报考人员。

  (二)资格复审

  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的原件,核实报考人员提供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与准确性。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参加资格复审及提供个人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经审核合格的,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由单位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审核不合格的,不予进入面试,取消其面试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被取消面试资格人员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书面告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申请复核。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复核决定并送达本人。复核期间,相关岗位面试时间相应顺延,招聘单位将及时告知入围面试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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