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公示及聘用
(一)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由各招聘单位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指定网站公示7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报银川市卫健委、银川市委编办和银川市人社局备案,各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
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涉嫌违规违纪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个工作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招聘单位与备案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三)备案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新录用人员属于2024年应届毕业生的,在规定时限内正式取得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证后再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十、关于岗位递补
(一)递补情形
1.面试人员名单公示公告发布前,因不符合资格条件或自愿放弃出现的空缺名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的应聘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在体检、考察、公示阶段因应聘者自愿放弃或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面试成绩均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应聘者中,根据考试总成绩按规定依次递补。
3.体检、考察、公示阶段因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或不符合聘用条件,核实后取消应聘资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面试成绩均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应聘者中,根据考试总成绩按规定依次递补。
(二)不递补情形
1.面试人员名单公示公告发布后至面试结束,出现的空缺面试人员名额不再递补。
2.各招聘单位聘用文件印发之日起,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十一、其他事项
(一)凡涉及本次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项或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银川市卫健委2024年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根据需要对招聘工作安排作出调整的,将及时在指定网站发布补充公告或通知,请广大应聘者及时关注。
(二)应聘者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责任由应聘者承担。
(三)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及相关规定执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招聘单位相关人员、应聘者在办理公开招聘相关事项时需要回避的,应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相关要求提出回避。
(五)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政策咨询电话:0951-6192142(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
0951-8361573(银川市中医医院)
0951-6882092(银川市妇幼保健院)
监督举报电话:0951-6192356(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
0951-8361695(银川市中医医院)
0951-6882269(银川市妇幼保健院)
0951-6889085(银川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六纪检监察组)
招考报名平台技术支持电话:15809515109(工程师,不提供考务和招聘政策咨询)
接受政策咨询和技术支持的时间为报名期间上午9:00--12:00.下午2:30--6:00
附件:1.银川市公立医院2024年自主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
2.承诺书(参考模板)
3.授权委托书(参考模板)
4.银川市公立医院自主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应聘者资格复审表
银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公开招聘备案制
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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