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银川市公立医院自主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公告

2024-06-15 10:04:34阅读:0地区:宁夏电脑版

  应聘者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对伪造、涂改报名材料,或报名材料、信息不实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取消本次应聘资格。对属于不得应聘情形、恶意注册报名、扰乱公开招聘报名秩序的人员,将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人社部发〔2023〕58号)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报名所需资料

  (1)应聘者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相关资格证书电子扫描件。其中,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由教育部授权“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出具的本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及本人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证等证书的书面承诺材料(模板见附件2)。

  (2)电子照片要求为近期免冠半身电子证件照片(上传的电子照片须为红色或蓝色背景的近期免冠正面清晰证件照,格式JPG,大小1MB以内)。

  (3)符合《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宁卫发〔2022〕112号)要求的考生须扫描上传本人住培合格证书。

  6.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工作由各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在报名系统线上进行。

  (2)资格初审单位应在应聘者提交报名申请1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应聘者应在提交完整报名信息1个工作日后(特殊情况,经招聘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予以反馈),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名日最后一天报名的应在当日及时查询)。应聘者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在报名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且未在报名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的视为放弃。如应聘者在报名日最后一天提交报名信息,因不符合该岗位报考的资格条件,资格初审单位做审核“未通过”处理的,在报名系统正式关闭后,应聘者将不得再申请改报其他岗位。

  (3)报名期间,各岗位报名情况在各岗位报名页面“详情”内公布,供应聘者参考。请应聘者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后尽早报名,因后期过度集中报名,造成网络拥堵、延迟影响报名结果的,后果自负。

  7.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各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2)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应聘条件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3)笔试前复审。招聘单位对拟进入笔试人员的相关资格证件和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复审合格的应聘者取得笔试资格。

  (4)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5)资格复审工作重点核查应聘人员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人员提供)及相关资格证书等。资格复审条件有异议的由招聘单位负责答复办理。

  (6)对于2024年应届毕业生,2024年7月31日前需按期毕业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若聘用公示前无法提供住培合格证书原件需提供达到国家理论成绩合格线的证明),否则不予聘用。以“两个同等对待”政策报名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需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具体要求以资格审核通知为准。

  (7)考生需自行填写《银川市公立医院自主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应聘者资格复审表》(附件4)一式两份,资格复审时,上交审核人员审查。在审核过程中如有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者,取消该应聘人员的笔试资格。

  (8)若本人无法来现场参加资格复审,可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需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附件3)。

  四、笔试

  (一)笔试由银川市卫健委统筹指导,各招聘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二)笔试开考比例为3:1.未达到开考比例,但确属急需紧缺专业的岗位可适当降低笔试开考比例。降低笔试开考比例、减少招聘名额或者取消招聘岗位的,由各招聘单位提出意见,银川市卫健委2024年自主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由招聘单位在指定网站发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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