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确定拟聘人员和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经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八、工资福利待遇
按照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九、其他要求
(一)考生应如实提交报名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考生应确保联系方式准确无误,保持畅通,因通讯工具不畅造成无法联系到本人的,责任自负。请及时查看中国歌剧舞剧院网站(http://www.cnoddt.com/)关注考试及其他相关信息。
(三)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四)中国歌剧舞剧院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东路23号中国歌剧舞剧院
联系人:翟老师
电话:010-59752019(工作日9:00-11:30、13:30-16:30可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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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歌剧舞剧院
2024年6月12日
原标题:中国歌剧舞剧院2024年度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公告(二)
文章来源:http://www.mohrss.gov.cn/SYrlzyhshbzb/fwyd/SYkaoshizhaopin/zyhgjjgsydwgkzp/zpgg/202406/t20240612_5201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