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东财经大学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2024-06-14 17:11:16阅读:0地区:广东电脑版

  5.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五、资格审查

  (一)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人力资源处对应聘人员填报的个人基本信息进行初审,初审范围包括基本信息、岗位要求资格条件及相关证明材料等。对不符合报名资格(含身份信息有误、未上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等岗位资格条件涉及的必要证明材料等)的应聘人员予以退回报名申请,终止其应聘程序。可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不可视为已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于报名工作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财经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公布。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入围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入围面试人员因前款规定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将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参考书和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留意广东财经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一)笔试

  1.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及岗位相应的专业知识。

  2.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并列。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

  3.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财经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公布。

  (二)面试

  1.在笔试合格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末位出现同分的一并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设定比例的,学校可取消面试。

  2.根据笔试成绩,资格复审通过的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在广东财经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公布。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的具体内容、时间、地点等事项在广东财经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另行通知。

  4.学校成立面试评审小组,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评分。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含)以上为合格,面试分数低于60分的,不计算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三)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含)以上为合格。综合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确定为体检人员和考察人选。

  所有考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综合成绩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广东财经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公布。

  七、体检

  学校按各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严格执行。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九、公示和聘用

  应聘人员经考试、体检和考察后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广东财经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学校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到广州校区或佛山校区工作并按照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应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按规定时间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十、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将根据用人需求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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