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东财经大学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2024-06-14 17:11:16阅读:0地区:广东电脑版

  广东财经大学创建于1983年5月,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是广东乃至华南地区财经政法人才培养基地、现代服务业与社会治理创新发展研究重地,是教育部新商科智慧学习工场项目试点院校,广东省“冲一流、补短板、强特色”特色高校提升计划建设高校。学校有广州和佛山两个校区,总占地面积2275亩,广州校区毗邻广州国际会展中心,佛山校区位于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旅游经济区。因学校事业发展需要,公开招聘辅导员和工作人员共2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详见《广东财经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执行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4年6月18日9:00至2024年6月25日17:00。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https://rsc.gdufe.edu.cn/zpwz),不设现场报名,请在规定时间内按系统提示完成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

  (三)报名材料

  除了注册填报的基本信息外,还应在系统中根据要求提交以下材料的扫描件:

  1.各学习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含大专、本科、硕士、博士等学习阶段;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材料(党组织关系所在地2024年1月之后开具的加盖公章的中共党员证明材料);

  3.大学期间的学生干部任职聘书或高等院校开具的学生干部任职证明(所在院系、学校团委、学工部或研究生院/处盖章);

  4.居民身份证;

  5.工作经历证明须提供单位人事证明、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证明。

  (四)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须毕业院校教务处或研究生处盖章)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应聘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限:财务管理方向)”,则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依据。

  3.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应在2024年7月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台地区学习人员和国外留学人员须于招聘报名截止之日前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其他应聘人员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境内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就业推荐表(个人页及审核盖章页须具备个人详实信息)或在读证明(须加盖相关部门公章)。

  4.落实回避规定要求,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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