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郴州市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62人)

2024-06-15 10:40:21阅读:0地区:湖南电脑版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和《关于进一步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郴组〔2016〕11号)等文件精神,2024年郴州市市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2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计划

  计划招聘工作人员62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计划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2024年郴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相关事宜可通过以下指定官方网站查阅: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czrsj.czs.gov.cn)、郴州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61.187.189.252)。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等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1)报考年龄要求详见《岗位信息表》(如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的,即在1993年6月1日后出生,其他情形以此类推)。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以分别按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同等对待。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3)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报考专业参考《2024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以下简称《专业目录》)。所学专业已列入《专业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或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报其主管部门研究决定。

  (4)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人员学历认证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未按时取得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其他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均须在报名前取得,未在报名前取得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5)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的岗位仅限以下人员报考: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2届、2023届、2024届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包括2017年起国家统招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截至2024年7月,已是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2022届、2023届、2024届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包括2017年起国家统招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为已落实工作单位人员,不得报考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的岗位。

  6.岗位要求中的工作经历、资格、职称等计算时间,均截至2024年7月,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未取得全日制本科、研究生毕业证前的实习、见习时间等均不计算工作经历时间。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期间(含国外留学学习期间)的实习、兼职、参加社会实践等不能计算为工作经历时间。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截至2024年7月,根据相关规定公务员(含参公)未满服务年限的;

  7.截至2024年7月,与现所在机关事业单位约定试用期未满的或签署了服务年限协议且期限未满的;

  8.普通高校在读全日制学生(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以此类推);

  9.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10.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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