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等文件要求,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应届毕业生是指2024届高校毕业生,2022、2023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对于在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4届高校毕业生,可在其满足应聘岗位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实施“容缺后补”机制,将核查上述证件的时间推迟到报到时,届时,如应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名称为准,专业参考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院校专业指导目录。以辅修专业报考的,需同时提供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的毕业证书(辅修证书)和学位证书。留学人员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为准,所学内容要与专业需求相一致;
4.岗位要求年龄40周岁及以下的,即为1983年6月21日及以后出生;年龄45周岁及以下的,即为1978年6月21日及以后出生。8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指截止到2024年6月报考人员参加相关工作时间累计满96个月及以上;10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指截止到2024年6月报考人员参加相关工作时间累计满120个月及以上。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7.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相关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
8.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或辞退解聘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开除或辞退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6.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按规定被限制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7.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8.受过党内警告或者行政记过处分及以上的人员;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2024年6月13日在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门户网站、北方人才网、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各招考单位官网发布招聘信息,考生可通过上述网站查询相关信息,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门户网站:whly.tj.gov.cn
北方人才网:https://www.tjrc.com.cn/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s://www.tjtalents.com.cn/各招考单位官网:
天津艺术职业学院:www.arttj.cn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4年6月21日至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
报名地点为应聘岗位所在单位,具体为:
天津艺术职业学院组织人事部(天津市河东区娄山道27号办公楼一楼);
天津市文物交流中心(天津市和平区四川路2号天津市文物交流中心一楼会议室);
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须携带以下材料现场报名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
2.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仅需复印户主及本人页,复印到一张A4纸上);
3.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学位认证报告原件;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研究生学历考生需同时携带本科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