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保山市检验检测院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4-06-14 09:18:22阅读:0地区:云南电脑版

  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保山市检验检测院、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将保山市检验检测院2024年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岗位需求

  此次公开招聘计划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7人,具体招聘岗位信息详见附件1《保山市检验检测院2024年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在职人员应聘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且符合我市关于服务期的规定。年龄计算截止到报名当天。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不符合报名的情形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2.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受到禁考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截止报名当天,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不满服务期的;

  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含市外人员)报考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的,应符合我市关于服务期的规定。对不符合我市服务期规定的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报考人员资格复审不通过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关于服务期的规定:乡镇(街道)的新录用人员在乡镇(街道)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市级及县级的新录用人员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特岗教师的最低服务年限从批准转聘为正式在编教师之日起算;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西部志愿者和特岗全科医生的最低服务年限从招聘为正式在编工作人员之日起算。

  5.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5年以内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聘用后即与相关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4年6月12日在保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和微信公众号、保山市检验检测院网页和微信公众号、保山发布、保山新闻网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6月28日17:30。

  2.报名方式:此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填写《保山市检验检测院2024年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连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书、职业(执业)资格证以及学习成绩、学习活动经历(包括担任学生会干部、党(团)组织干部、班干部经历,因学习成绩优异获奖学金等)、计算机等级、普通话水平、外语水平、所获表彰奖励、工作实绩等相关材料,扫描上传至工作邮箱(bszjzxrsb@163.com)进行报名。邮件标题格式为:姓名+招聘岗位+联系电话(如:杨××工程检测A岗135****4516)。

  3.报名注意事项:每人限报1个岗位,不接受任何形式的纸质报名材料。应聘人员应如实反映个人信息,凡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真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应聘资格。未按要求提交材料或材料提供不充分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个人承担。

  (三)资格审查。由保山市检验检测院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条件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相应资格。

  (四)确定面试人员。根据报名情况,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查阅个人报名扫描件信息,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择优确定面试人员。因特殊情况达不到1:2比例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按实际符合资格条件人数进行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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