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七)试用期
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它事项
(一)聘用人员入职后按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管理,相关工资待遇等按国家和本单位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单位提供周转宿舍。入户广州市南沙区(需符合当地入户政策),可按照南沙新区(自贸片区)相关政策享受相应的人才待遇。
(二)应聘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真实、准确,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
(三)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向社会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对未通过资格审查、面试者,不再单独通知。因应聘者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面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
六、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广州海洋地质调查局
联系人:梁老师、唐老师
联系电话:020-28020759、020-28020752
电子邮箱:ghjrenshichu@vip.163.com
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海滨路1133号广州海洋地质调查局人事教育处
邮编:511458
附件下载:广州海洋地质调查局2024年公开招聘第二批社会在职人员计划表.docx
原标题:广州海洋地质调查局2024年度公开招聘第二批社会在职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
https://www.mohrss.gov.cn/SYrlzyhshbzb/fwyd/SYkaoshizhaopin/zyhgjjgsydwgkzp/zpgg/202406/t20240613_5201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