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亳州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3人)

2024-06-14 16:47:27阅读:0地区:安徽电脑版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

  1.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4年毕业但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学位)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4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学历(学位)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学历(学位)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提供本人没有最低服务期或已满最低服务期的承诺书,和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开具的以上承诺属实并同意报考的证明(见附件)。

  香港、澳门大学学历须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

  以上材料均需复印件。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登录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缴费、打印面试通知书,按要求参加面试。

  七、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3.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或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八、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含加分)的40%与面试成绩的60%合成确定。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含加分)成绩+《综合应用能力》(含加分)成绩)÷3×0.4+面试成绩×0.6。

  笔试成绩(含加分)、面试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和有效招聘岗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面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排序,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递补程序如遇成绩并列情况按此规定执行)。

  九、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体检由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合格的,方可列为考察对象。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和其主管部门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结束后,招聘单位和其主管部门须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并提出拟聘用建议。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http://zxgk.court.gov.cn),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共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发布后,不再递补。

  十、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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