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宿迁市沭阳县地方戏研究与发展中心招聘演职人员公告

2024-06-13 16:59:43阅读:0地区:江苏电脑版

  为推动淮海戏的传承与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报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同意,县地方戏研究与发展中心拟公开招聘10名演职人员(正式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及相关要求等内容,详见《2024年沭阳县地方戏研究与发展中心公开招聘演职人员岗位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

  二、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热爱淮海戏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

  3.勤奋敬业,吃苦耐劳,团结协作,乐于奉献,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

  4.五官端正、身材较好,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专业知识和基本功扎实,演唱、形体、形象、表演、乐理、演奏等专业条件出色。

  6.学历中专及以上,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6月13日之后出生;学历本科及以上,在正式演出中担任过主演、乐器专业演奏达7级及以上者,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4)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5)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不满5年的;

  (6)受到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降低岗位等级等处分不满3年的,或受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7)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23年年度考核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或2022年、2023年年度考核均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等次的;

  (8)考生被认定存在“较重失信行为”未满3年的,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5年的,以及被列入《拒服兵役人员名单》、实施全市社会 失信联合惩戒的(具体可参阅苏政办发〔2013〕100号、苏政办发〔2014〕114号、宿公通〔2015〕28号、宿人社发〔2015〕190号等文件规定);

  (9)与事业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10)沭阳县内在编在岗事业单位人员;

  (11)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4年6月13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12)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自2018年1月1日起,考生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所有环节中存在的各种违纪违规(含不诚信)行为,按规定记入全国统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或长期记录,并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予以惩戒。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沭阳县人社局和沭阳县文广旅局共同组织,按照发布招聘简章、报名和资格初审、考试、资格复审、考察、体检、公示和聘用审批等步骤实施。

  本次招聘工作涉及的程序、时间、地点等均及时发布在沭阳县人民政府网站www.shuyang.gov.cn,请广大报考人员(以下简称考生)务必随时关注网站,如因考生未及时关注网站而影响考试等相关工作的,由考生自行负责并承担后果。

  (一)发布招聘简章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沭阳县人民政府网站www.shuyang.gov.cn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13日开始,2024年7月11日截止(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接收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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