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南京市江宁区招聘街道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监管执法工作人员公告

2024-06-13 17:00:58阅读:0地区:江苏电脑版

  为进一步增强基层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末端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江苏省消防条例》《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9名事业编制街道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监管执法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岗位职责:负责街道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防灾减灾等工作,专职从事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巡查走访、监督检查、行政执法事项;参与夜间值班值守和应急处突,协助开展事故现场勘查、调查处理等工作。

  本次招聘的单位、岗位、数量、资格条件和相关信息,在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jiangning.gov.cn)、南京人事考试网(http://www.njrsks.net)同步发布。有关招聘岗位信息的咨询,请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联系,联系方式详见《南京市江宁区2024年公开招聘街道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监管执法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吃苦耐劳;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对学历有其他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中注明的为准;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6月19日至2006年6月21日之间出生);

  5.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者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根据2020年3月13日颁布施行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招聘,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4年12月21日前未满3年服务期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4年12月21日前,未满5年服务期的新录用公务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6.其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以及国家和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或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有关要求

  1.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7月31日;国(境)外2024年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招聘条件中“专业”的设置参考目录为《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版)》。

  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要求,且毕业院校出具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的书面证明,视为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

  3.招聘条件中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21日。

  4.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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