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菏泽市定陶区卫健系统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024-06-13 17:02:10阅读:0地区:山东电脑版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专业能力、语言表达及其他综合能力。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单。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面试合格线为70分。面试成绩在该场面试结束后向报考人员宣布。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在面试资格审查时缴纳。

  (三)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如招聘单位同一个招聘岗位中出现2名及以上总成绩相同者,按笔试成绩高、应届毕业生、年龄小顺序依次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应聘人员总成绩和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予以公布。

  五、考察和体检

  按照考试总成绩,根据招聘岗位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考察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和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并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的处理。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在考察阶段未能按时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对取消、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是否递补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进行递补的并予公告,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进行公示,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菏泽市定陶区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菏泽市定陶区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本简章由菏泽市定陶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特别提示:

  1、定陶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期间的所有公告均在“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政府”网站(www.dingtao.gov.cn)发布,请报考人员务必登录准确的网站查询有关信息,以免影响报考。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考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联系电话:

  咨询:0530-7752187(定陶区卫健局)

  监督:0530-2223693(定陶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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