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苏州市相城区引进高层次卫生人才公告

2024-06-13 17:02:40阅读:0地区:江苏电脑版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2025年3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4.年度考核结果“合格”或“称职”以下等次人员;

  5.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人员;

  6.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四、报名及注意事项

  本公告引进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公告发布10个工作日后,相城区卫健委根据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考核程序。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截止2024年9月30日。相城区卫健委将及时公布每期引进结果,并在相城人才网(http://www.szxchr.com)、“健康相城”微信公众号上通报岗位引进进展和空缺等情况。

  (一)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填写《2024年苏州市相城区引进高层次卫生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连同报名材料的扫描件电子版一并打包发送至引进单位的报名邮箱(报名邮箱见附件1),标题统一为:“相城区高层次卫生人才引进(引进岗位代码+姓名+毕业院校+手机号码)”。

  (二)报名材料

  ①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户籍证明(户口簿主页+个人页);

  ②大专及以上全部学段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人员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

  ③在编在职相关证明材料(如最新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上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等);

  ④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重要培训(进修)、荣誉称号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⑤临床技术水平证明材料(仅实用型临床医学人才提供)、科研项目立项文件(合同/证书)、学术奖励证书(批准文件)、重点学(专)科批准文件、代表性论文、SCI第三方影响因子和收录引用证明等;

  ⑥入选的人才工程证书(批准文件)、重要学术组织职务证书(批准文件);

  ⑦符合A、B、C类特聘人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报名确认

  1.引进单位工作人员收到应聘材料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初审并通过电话、短信等形式向应聘人员反馈初审结果。

  2.应聘人员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在收到初审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向引进单位或引进单位主管部门提出陈述申辩,联系方式可从《岗位表》中相应岗位的“咨询电话”栏内获取或拨打引进单位主管部门政策咨询电话,引进单位或引进单位主管部门应在2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短信等形式向应聘人员反馈对初审异议的处理结果。通过资格初审即报名成功。

  (四)注意事项

  1.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引进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信息均须与原件材料完全一致,否则可按虚假填报处理。在整个引进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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