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郴州市宜章县机关事业单位选聘公告

2024-06-15 11:18:02阅读:0地区:湖南电脑版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4〕34号)、《关于进一步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郴组〔2015〕4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湘组发〔2015〕26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1〕37号)等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宜章县决定面向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公开选聘工作人员9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一)宜章县教师发展中心工作人员4名(全额事业编制);

  (二)宜章县教育教学服务中心工作人员3名(全额事业编制);

  (三)宜章县教育招生考试院工作人员1名(全额事业编制);

  (四)宜章县殡仪馆工作人员1名(全额事业编制);

  公开选聘公告可通过以下网站查阅:宜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zx.gov.cn/)。

  二、报名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一)公开选聘岗位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宜章县各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7.近三年年度考核在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内考核不确定等次的除外);

  8.符合选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具体条件,详见《2024年宜章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计划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1)。

  (1)报考年龄: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即1978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

  (3)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报考专业具体参考《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教育部2023年4月整理)》(附件5)。所学专业已列入上述目录但未列入选聘岗位专业或专业类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上述目录但符合选聘岗位专业条件的,由选聘单位提出意见报其主管部门研究决定。

  (4)具备选聘岗位相应的资格证。

  (二)不得报名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4.截至公告发布之日,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现役军人;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岗位;

  8.宜章县在编在岗人员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因受处分确定为“不确定档次”的,不得参加本次公开选聘;

  9.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公开选聘要求的工作经历、任职时间、服务年限等计算时间均截至2024年6月,按足年足月计算。

  三、公开选聘范围

  本次选聘报名范围为宜章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四、选聘程序和办法

  选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19日至6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2.报名地点:宜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会议室(县老政务中心9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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