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郴州市嘉禾县招聘卫生健康和医疗保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24-06-15 11:18:44阅读:0地区:湖南电脑版

  (七)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集体研究提出拟聘用人选,提交嘉禾县人社局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嘉禾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监督电话。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为保护个人权益,公示期内反映问题时须署真实姓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否则不予受理。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填写聘用相关材料,经嘉禾县人社局统一汇总,报郴州市人社局备案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招聘单位应在嘉禾县人社局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后15日内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的入职时间从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算。

  四、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请在嘉禾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看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均不一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报名时登记的通讯号码,须保持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招聘单位。

  (二)报考人员须妥善保管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原件。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二代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及准考证原件,缺少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准考证原件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公开招聘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四)面试后,因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造成招聘计划空缺的,按照应聘同一招聘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各招聘岗位递补次数不超过1次。拟聘用人员公示后出现岗位(计划)空缺的,不再递补。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起评分以下的报考人员不得列为递补对象。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招聘考试服务咨询投诉电话

  (一)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等咨询电话:见附件1。

  (二)政策和考务咨询电话:嘉禾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0735-6630867。

  (三)举报投诉:嘉禾县纪委监委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0735-6631011;嘉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管股:0735-6632617。

  附件1:2024年嘉禾县公开招聘卫生健康和医疗保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2:2024年嘉禾县公开招聘卫生健康和医疗保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2024年嘉禾县公开招聘卫生健康和医疗保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意报考证明.doc

  嘉禾县卫生健康局

  嘉禾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6月12日

  原标题:2024年嘉禾县公开招聘卫生健康和医疗保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czrsj.czs.gov.cn/18281/18295/content_37492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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