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郴州市嘉禾县招聘卫生健康和医疗保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24-06-15 11:18:44阅读:0地区:湖南电脑版

  1.笔试组织。由嘉禾县卫生健康局和嘉禾县医疗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2.笔试对象。按招聘岗位最低开考比例确定的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3.笔试科目。(见附件1:2024年嘉禾县公开招聘卫生健康和医疗保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岗位信息表)笔试采用闭卷形式,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

  4.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5.笔试纪律要求。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考场工作人员管理,如发生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笔试注意事项。考生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参加考试。

  7.笔试成绩公布。适时在嘉禾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四)面试

  1.面试组织。由嘉禾县卫生健康局和嘉禾县医疗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2.面试对象。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果入围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面试前,因考生放弃面试资格造成空缺时,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面试对象,但不实行跨岗位调剂。递补后面试对象仍达不到招聘计划1:2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低于50分(不含)的不得入围面试对象。

  3.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4.面试内容。根据岗位要求确定,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能力素质及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

  5.面试时间、地点。在嘉禾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告。

  6.面试评分幅度。面试评分采用百分制。面试评分幅度统一为25分,起评分为70分,即在70—95分区域间评分。对于面试中拒绝回答、出现重大知识性错误等问题的,由主评委召集评委组商议,在起评分以下酌情评分。

  7.面试成绩。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

  8.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

  (1)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成绩排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综合成绩和笔试成绩均相同的,按考生面试总分(即评委组对该考生面试评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在嘉禾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告。

  (五)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实施。由嘉禾县卫生健康局和嘉禾县医疗保障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在嘉禾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告。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同时进行吸毒史毛发检测。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4.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组织考察时,应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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