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入围人员。若出现末位并列情况,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面试人选、面试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并按规定面向社会公布。
(四)考察和体检
组织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深入了解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考察采取个别谈话、调查走访、查阅人事档案等方式进行。
考察发现干部档案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和身份等基本信息涂改、重要材料和信息造假的,取消考察对象资格。
考生提出放弃选聘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申请,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考察结束后,对入选人员进行统一体检。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在体检环节,如有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对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根据考试成绩和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聘人员后,在阳谷政务网、清风阳谷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县纪委监委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县纪委监委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选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五、组织实施和要求
(一)本次选聘工作由县纪委监委牵头,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
(二)报考人员和参加选聘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公开选聘工作的有关规定,严禁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和纪律要求的,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咨询电话:0635-6362545。
附件1:2024年阳谷县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2:2024年阳谷县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阳谷县纪委监委
阳谷县委组织部
阳谷县委编办
阳谷县人社局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