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徐州市贾汪区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4-06-15 11:20:00阅读:0地区:江苏电脑版

  对应聘人员作出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前,应当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聘人员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对应聘人员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对应聘人员作出体检考察不合格处理决定的,应当制作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书,依法送达应聘人员。

  因考察体检不符合要求或应聘人员放弃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时,在考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等额递补。

  五、公示

  贾汪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从考试成绩、考察体检均合格的人员中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贾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贾汪区人民政府网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考试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资格。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由招聘单位负责查实。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办理聘用手续后,不再进行递补。

  因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员放弃聘用或其他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时,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在考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等额递补。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后,不再进行递补。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经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人社部门办理备案及相关手续。用人单位按规定与拟聘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并按照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

  七、考试聘用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事业人员“进口”关。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八、其他事项

  本招聘公告由贾汪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解释。

  招聘工作进度请应聘人员及时上网查询,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延误的,应聘人员自主承担相关责任。

  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联系电话如下:

  政策咨询电话:

  贾汪区人民医院:0516-68901013

  贾汪区卫生健康委员会:0516-69890522

  纪检监察电话:0516-66889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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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24年徐州市贾汪区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2.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贾汪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贾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12日

  原标题:2024年徐州市贾汪区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hrss.xz.gov.cn/001/001004/20240612/c721173b-f9b3-4c8e-a6d0-58c045c59f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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