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工作力量、优化人才队伍,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等规定,经研究决定,黑龙江省中毒抢救治疗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如下:
一、单位简介
1.黑龙江省中毒抢救治疗中心(黑龙江省第二医院、黑龙江省劳动卫生职业病研究院),隶属于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公益二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经费形式为财政差额拨款。
2.主要职责:承担职业病诊断、治疗及研究工作,中毒、核辐射紧急医学救援以及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工作,为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提供医疗、康复、预防、保健等相关社会服务。
3.办公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江都街209号、南岗区燎原街50号。详细信息可登录单位官网(网址:http://www.hlj2h.org.cn/)查阅。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名,详见《黑龙江省中毒抢救治疗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6月13日至2006年6月13日期间出生),具备岗位相关专业的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岗位相关专业技术中级职称(含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员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6月13日后出生),具有岗位相关专业技术高级职称(含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新冠疫情防控一线编制外医务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8年6月13日后出生);
(五)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一致);
(六)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及研究方向必须与所报专业相符;临床医疗工作岗位考生必须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七)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学历学位须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有关学历、学位和资格证书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八)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九)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十)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一)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二)现役军人;
(三)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五)以往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在记录期的人员;
(六)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人员;
(七)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八)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的流程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网址:http://gkzp.renshenet.org.cn/)、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网址:http://wsjkw.hlj.gov.cn)、黑龙江省中毒抢救治疗中心官网(网址:http://www.hlj2h.org.cn/)及英才考试网(网址:http://www.ycksw.net/)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