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其他说明
(一)本次选聘工作在学校纪委的全程监督下进行,同时欢迎社会和学校广大教职工进行监督,如发现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按规定严肃处理。监督电话:0552-3177269。
(二)本公告中涉及有关资格复审、笔试、面试、体检与考察等事项具体时间或地点,学校人事处网站会另行发布考核公告或通知。
(三)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蚌埠学院人事处。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曾老师赵老师
电话:0552-3177286
E-mail:bbxyrczp@163.com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曹山路1866号邮编:233030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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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学院
2024年6月7日
原标题:蚌埠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管理岗位、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辅导员岗位)公告
文章来源:http://renshi.bbc.edu.cn/2024/0607/c1200a106572/page.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