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上半年泸州市叙永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招聘公告

2024-06-13 09:13:31阅读:0地区:四川电脑版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的通知》(川人社发〔2023〕4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县2024年上半年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符合本公告及附件1相应岗位条件的人员。其中,2024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其他报考者必须在资格审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毕业证、资格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或不予聘用,责任由本人自负。

  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应聘考生报考相应岗位的,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82号)有关要求执行。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应聘考生报考时按《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川卫科教函〔2022〕91号)有关要求执行。

  (二)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和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要求的报考条件。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学位”资格要求两栏分别相符;“专业名称”条件要求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专业名称为准。资格证书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

  4.年龄要求: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年龄计算时间截止至2024年6月27日(不含2024年6月27日)。

  5.截至资格审查时,报考者是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占编人员的,须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审查意见;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6.应当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明确的相关回避规定。

  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报名前请先拨打咨询电话进行咨询,不符合条件者请勿报考。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6.现役军人。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27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

  2.报名地点:叙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人力资源市场(叙永县新区便民街2号县人社大楼1楼)。

  3.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其中,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经学校审核并加盖鲜章的含所学专业、学历、学位等信息的证明原件或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或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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