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漳州市专项招聘紧缺急需医卫技人才方案

2024-06-13 10:16:37阅读:0地区:福建电脑版

  资格复审:签订就业协议前,报考者需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咨询电话详见《需求信息表》(附件)。资格复审需提交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原件。

  签订就业协议:根据成绩高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选,并签订协议。未签订就业协议的,视为放弃拟聘用资格,并在报考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等额递补。对出现以下情况人员,所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无效。

  1.在规定的时间未取得相关证件原件者;

  2.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

  3.公示结果影响聘用者;

  4.考核不合格者。

  六、考核、体检

  1.已签订就业协议书人员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就业协议书到所报考的单位报到,由当地人社、卫健部门统一组织考核、体检。有需要选岗的按成绩高低依次选岗。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考生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另行指定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复检时不得告知复检项目,自行体检的结果一律无效。

  3.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核,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和个人档案进行审核。未按时参加考核、体检的,取消聘用资格。

  4.已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出现放弃的不再递补;考核、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当地政府网站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1.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2.本次考试纪律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执行。

  对报考者虽不构成违纪违规,但故意浪费考试资源的不诚信行为,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九、联系方式

  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详见《需求信息表》(附件)。

  本考试方案的解释、规定仅适用于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工作。其它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本次招聘考试由漳州市卫健委负责解释。

  附件:2024年漳州市专项公开招聘紧缺急需医卫技人才岗位需求信息表

  原标题:2024年漳州市专项公开招聘紧缺急需医卫技人才方案

  文章来源:http://wjw.zhangzhou.gov.cn/cms/html/zzswshjhsywyh/2024-06-10/11864315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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