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重庆市璧山区事业单位“绿色通道”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4-06-13 10:17:48阅读:0地区:重庆电脑版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4.具有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不得报考。

  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的拟聘用人员,不得报考。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三)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11日,如“40周岁以下”,指未满41周岁,在1983年6月12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救援人员)报考的,年龄放宽3周岁。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考生应凭已取得(应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所学专业名称。境内高校毕业的考生,须在考核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的考生,须在考核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招聘专业资格条件审查,以毕业证书(参考学位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内容为准;按照本公告附件3发布的专业参考目录进行审查,综合使用该目录《说明》中明确的有关规则。

  (五)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40周岁以下,均含40周岁;专技12级以上,均含专技12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本公告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

  五、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电子邮箱报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报考人员只能填报一个招聘岗位进行报名。

  (一)报名时间

  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岗位招满即止。

  (二)报名方式

  考生下载并填写《重庆市璧山区事业单位2024年度“绿色通道”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按照公告要求,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联系人:谭老师,联系电话:023-41412132,报名邮箱:342001599@qq.com)向招聘单位提出报名申请,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相应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本人基本情况:包括个人简况、配偶(或子女)情况、学习及工作简历、本科、硕士、博士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学习成绩证明等;

  2.主要学术成就或专业工作经历:包括近5年学术成果及获奖情况,或在国内外知名公司、企业、大学、研究机构从事本专业工作的有关证明材料。

  招聘单位根据报名人员在网络上填报的信息,对照岗位报名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后的5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并电话告知报名人员。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

  六、考核

  根据招聘单位的工作安排,报考人员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持本人身份证、符合招聘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以及岗位要求的职称、职业(执业)资格及其他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参加报名资格复审。招聘岗位对学科专业有“方向”要求,但学历学位证书无法体现的,报考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出具能有效佐证招聘专业“方向”要求的各学期成绩单或毕业院校(院系)相关证明等材料。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考核。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向报考人员说明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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