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泰州泰兴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50人)

2024-06-12 11:30:39阅读:0地区:江苏电脑版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经泰兴市人民政府批准,泰兴市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0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泰兴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四)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6月18日至2006年6月20日期间出生)。报考人员为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6月18日及以后出生)。

  (六)面向军队服役5年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的岗位(岗位代码6902),招聘对象为:从泰州市批准入伍或泰州市户籍(或生源),在军队服役5年及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

  (七)具备岗位表中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1.资格条件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现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志愿者,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2.资格条件中“专业”要求:

  按类别设置的,其相关专业范围根据《泰兴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进行确定;

  泰兴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岗位代码:0401)、泰兴市殡仪馆(岗位代码:1402)、泰兴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岗位代码:2301)、泰兴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岗位代码:2401)、泰兴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岗位代码:4101、4102)的专业要求按“岗位表”中“专业”栏内所列专业进行确定。

  (八)除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外,其他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

  (九)本次公开招聘没有户籍限制。

  (十)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办法

  (一)考试方式

  考试由泰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1.专业技能测试岗位(泰兴市融媒体中心播音员岗位、杨根思烈士陵园讲解员岗位)考试方式为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

  2.其他岗位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

  (二)笔试

  1.笔试内容

  按照考试类别,A类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能力素质及材料写作;B类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各招聘岗位的考试类别见“岗位表”中“考试类别”。考试内容详见《泰兴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考试大纲》(附件3)。

  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50分。

  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2.笔试时间和地点

  A类岗位笔试时间:2024年7月6日上午9:0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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