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襄阳市襄城区专项引进紧缺人才公告

2024-06-12 11:35:22阅读:0地区:湖北电脑版

  为深入推进人才强区战略,进一步改善全区事业单位专业人才紧缺现状,为襄阳市襄城区奋力建设中部地区最美城区提供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经研究决定,2024年继续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一批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数量和引进对象

  (一)引进数量。襄阳市襄城区2024年事业单位专项引进紧缺人才24名。引进人数及资格条件见附件《襄阳市襄城区2024年专项引进紧缺人才专业需求目录统计表》。

  (二)引进对象。国内普通高校或海外知名高校往届、2024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上述引进对象的普通高校本科阶段需取得相应学历学位(不含自考、函授、成教、网教、专升本)。普通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海外知名高校范围为《QS世界大学排名》排名前500名的大学。

  二、引进条件

  (一)资格条件:

  报名者除应符合对应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资质等要求外,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后出生);

  5.2024年毕业的应届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应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证书,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位证书,海外高校毕业生应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不能在上述时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取消引进资格;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2.在校期间受到院系以上处分的;

  3.在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已在襄阳市襄城区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

  7.按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期限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政策待遇

  (一)工资待遇。引进对象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分别按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七级、八级职员核定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1年,试用期间不实行试用期工资(比照正式人员工资待遇)。

  (二)生活补贴。引进对象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博士研究生每人发放18万元生活补贴(税前,分5年发放,每月3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发放7.2万元生活补贴(税前,分3年发放,每月2000元)。

  (三)住房政策。对本人(及配偶)在襄阳市城区内无自有住房的,根据襄阳市人才公寓入住政策,积极协调申请租住人才公寓。对新来襄(返襄)缴纳社保、个人(及配偶)在市区无自有产权住房且近5年内无产权房出售交易记录的紧缺人才,可积极协调申领一次性购房首付款补贴券。经审核批准,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可分别申领12万元、8万元购房首付款补贴券(税前)。

  (四)子女教育。引进对象的子女在襄阳市襄城区接受基础教育,由区教育局在政策范围内,按照就近原则,统筹协调安排到优质公办幼儿园、小学、初中就读。

  (五)服务期限。引进对象须签订服务协议,引进后在襄阳市襄城区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包括试用期)。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参加襄阳市襄城区以外的公务员、事业单位等招录考试。服务期内离职须经批准,并退还已发放生活补贴,赔偿约定的违约金(被录用为襄阳市襄城区公务员继续留在本辖区服务的除外)。

  (六)跟踪培养。对表现优秀、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任职资格条件的引进对象,推荐到事业单位领导岗位任职,在职称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等方面,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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