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察和体检
1.由旗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拟引进人选进行实地考察。考察主要围绕政治素养、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采取实地走访、谈话了解、查阅档案、社会信用核查、违纪违法记录核查等方式进行。如考察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考察和提供考察工作所需人事档案和相关资料,取消其引进资格或视为考察对象自动放弃引进资格。
2.体检工作由旗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需要复检的,组织到其他医疗机构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对于规定期限内无故不按时参加体检、无故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取消引进资格。空缺职位可依次递补。
(五)公示
1.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经准格尔旗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确定为拟引进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准格尔旗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且经查证属实的,取消录用资格,并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等额递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录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后,不再递补。
(六)签订合同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引进单位根据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与引进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15个工作日内,无故不来办理相关手续者,取消引进资格。对引进人才实行一年试用期考核制度,一年后,考核合格的,办理列编注册。引进人员服务期为5年,服务期内引进人员不得参与区内外机关事业单位考录招聘,未经旗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不得调离准格尔旗。服务期内辞职人员须承担人才引进违约责任。
四、人员待遇
1.引进人员身份为事业人员,占事业编制,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保险等待遇;
2.引进的博士研究生,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最高100万元生活补贴;
3.引进教育部2017年公布“双一流”建设高校A类36所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起点也为上述36所高校),根据组织考察结果,每人每年给予最高18万元生活补贴,连续发放3年;
4.引进教育部公布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对应建设学科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人员,按每月1500元标准发放生活补贴,连续发放5年(同时符合待遇第3、4条人员,按最高标准享受其中一条);
5.引进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党政人才,工作满两年且连续两年获得年度考核称职以上的可直接列为副科级后备干部,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择优提拔使用。
五、相关情况的说明
本次引进人才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自觉接受旗纪委监委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严格执行人才引进纪律规定,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
本公告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准格尔旗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请予关注。本公告由旗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477-4886287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471-5186945
咨询电话开通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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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准格尔旗2024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岗位表
中共准格尔旗委员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6月7日
原标题:准格尔旗2024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zge.gov.cn/xwzx/tzgg/202406/t20240607_36094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