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招聘公告

2024-06-12 16:58:09阅读:0地区:内蒙古电脑版

  (2)严格教师准入的思想政治素养和师德考察,开发区教育局须对应聘人员进行入职前涉罪信息查询。

  (3)应聘人员应在指定日期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

  1.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开发区教育局公众号和报名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监督举报者须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且查有实据的拟聘用人员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并报开发区人社局备案。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

  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订立的聘用期达到3年及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最长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

  (2)应聘人员未能如期取得教师资格证的;

  (3)应聘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聘用且未满试用期的(列编招聘,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招考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取消其本次招聘聘用资格;

  (4)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5)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五、纪律和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过程中招聘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如发生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处理。

  (二)建立应聘人员公开招聘考试个人诚信档案。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及诚信管理贯穿本次公开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扰乱正常招聘秩序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三)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招聘单位对报名资格初审和资格复审要高度负责,对因资格审查不严而发生的问题,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和考试范围,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开招聘命题组、命题专家、面试考官、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工作中,在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出现空缺岗位时,均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每个环节只递补1次。公示后无异议的,不再递补。

  (三)本次公开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以及招聘过程中出现的其他问题,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有关信息在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开发区教育局公众号和报名网站上发布。

  本公告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四)咨询和监督电话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考务政策咨询电话:0475-8259802

  网报技术咨询电话:0471-5186944

  监督电话:0475-8259827

  1.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2024年公开招聘岗位表

  2.报名信息登记表

  3.考试诚信承诺书

  4.减免报考费申请表

  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

  教育系统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6月7日 

  原标题: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2024年公开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kfq.tongliao.gov.cn/xwzx/tzgg/202406/t20240607_8385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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