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正本学校是我市教育局直属管理的全寄宿制公办专门教育学校,承担全市已满12周岁不满18周岁、有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学生的矫治教育任务。为深入贯彻落实《广东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粤教基〔2021〕32号)精神,梅州市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梅州市正本学校面向社会公开选聘14名编制内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备选聘岗位要求相关条件的学校在编在职人员。
二、选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三)被开除公职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报名邮箱:mzszbxx@163.com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753-2161992
(二)报名时间:2024年6月13日至6月19日止。
(三)报名材料:
1.网上报名及所需材料:应聘者将下列资料的电子文档(可扫描、拍照,须确保图像清晰可见)打包压缩发送至报名邮箱,文件名为“姓名+岗位名称(岗位代码)”:
(1)已填妥的《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选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需加载本人免冠电子彩照),另附一张同底二寸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以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为照片名称)。
(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专门学校或特殊学校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社保缴交记录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等。
(3)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供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含学校在编在职人员证明)。
2.现场确认时,报考人员应提供如下纸质材料:
(1)粘贴有报考人员近期二寸正面免冠照片的《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选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该表格需双面打印,见附件2),由本人在“本人意见”栏用钢笔或签字笔签名。
(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专门学校或特殊学校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社保缴交记录、同意报考证明(含学校在编在职人员证明)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等(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四)现场确认。报考人员经初审后,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将通过电子邮箱或电话反馈资格初审意见,初审通过人员,须于现场确认时间内携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到现场复核确认报名,逾期未到现场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领取准考证。经现场确认审核合格,凭本人与报名时一致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招聘单位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
本次公开选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学、心理学等。考生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等要求参加笔试。参加笔试的考生凭本人与报名时一致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原件参加笔试。
2.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全体考生笔试整体情况综合考虑,并在笔试成绩公布时划定。笔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3.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梅州市教育局网站(http://edu.meizhou.gov.cn/)公布。
(二)面试
1.面试对象。在笔试合格考生中,根据笔试合格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每个岗位选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未达上述比例的,将全部笔试合格人员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面试并列。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梅州市教育局网站(http://edu.meizhou.gov.cn/)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