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管理措施
(一)引进人才服务年限按照《瓮安县“雁归兴瓮”工程实施方案》执行。
(二)引进人才工作所在地组织人事部门同意调出并转移干部档案的,按调动有关程序办理相关手续;不同意调出及转移引进人员档案的,原则上不予办理手续。
(三)引进人才符合其他相关人才政策标准的参照执行。
(四)引进工作未尽事宜及特殊情况,由中共瓮安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六、咨询电话
中共瓮安县委组织部干部二科联系电话:0854-2918119
瓮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科联系电话:0854-2918259
中共瓮安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6月7日
原标题:瓮安县2024年“雁归兴瓮”人才引进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wengan.gov.cn/xw/tzgg/202406/t20240607_8485361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