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天津师范大学附属实验学校(筹)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公告

2024-06-11 16:20:22阅读:0地区:天津电脑版

  面试结束后当场确认成绩。

  (六)成绩核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报考人员可登录天津师范大学人事处主页网站公开招聘专栏(https://rsc.tjnu.edu.cn/gkzp.htm)查询考试总成绩。

  (七)体检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照招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在三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对因应聘者本人原因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等原因产生的职位空缺,根据缺额按考试最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一次。

  (八)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岗位实践考察,岗位实践考察时间为期两周。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根据拟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结束后,据实填写《天津师范大学附属实验学校(筹)公开招聘人员考察表》。遇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学校将按考试最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一次。

  (九)公示

  根据考核结果、体检结论、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在天津师范大学人事处主页网站公开招聘专栏(https://rsc.tjnu.edu.cn/gkzp.htm)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聘用及待遇

  (一)本次招聘录用人员属于劳务派遣用工形式,由天津师范大学委托天津中天天杰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务合同并代为管理人事档案等。

  (二)录用人员首个聘期为3年(上岗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内因业务水平或工作能力达不到岗位职责要求、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等情况,学校将有权不予录用。

  (三)入职即上五险一金;参考事业编制同类型岗位的工资福利及待遇标准。

  (四)拟聘人员须携带学校通知要求的材料按照学校要求时间完成报到手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拟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或其他情形导致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据应聘者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六、纪律与监督

  (一)我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二)我校公开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和上级监督。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坚决制止下列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行为: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学校负责人员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

  6.违反招聘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相应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四)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校对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时间调整的,在天津师范大学人事处主页网站公开招聘专栏(https://rsc.tjnu.edu.cn/gkzp.htm)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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