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确保我校2024年招聘工作顺利进行,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做好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3〕61号)、《市教委关于规范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津教委规范〔2017〕2号)等文件精神,制定以下招聘工作实施方案。
一、学校简介
天津市幼儿师范学校成立于1951年,是新中国成立后全国最早建立的幼儿师范学校,是天津市教委直属全日制学校。学校一直以“矢志从教、为人师表”为校训,秉持“严谨、勤奋、求实、开拓、创新”的育人目标,坚持“传统不丢、奋斗不止、创新不断”的发展理念,为国家培养出大批学前教育及相关专业的优秀人才,在国内学前教育领域享有较高声誉。学校拥有学前教育、早期教育、美术教育、幼儿保育4个专业;音乐、舞蹈、美术、书法、多媒体技术等专业教室15个;学前教育、幼儿卫生保健、蒙台梭利和福伦贝尔、奥尔夫音乐教育、幼儿自然科学等专业实训室10个;在全市71所幼儿园、学前教育机构建设有实习实践基地。
二、招聘原则
我校2024年招聘工作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
我校2024年拟招聘博士学位教师6人:包括语文教师2名、地理教师1名、学前教育教师1名、心理发展教师1名、卫生保健教师1名。
具体招聘岗位条件详见《天津市幼儿师范学校2024年博士学位教师公开招聘计划》(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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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聘人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教育事业,热爱教师职业;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和技能,参照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院校专业指导目录执行(详见《天津市幼儿师范学校2024年博士学位教师公开招聘计划》),对于国内高等院校自主设置的专业和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所学专业,注重专业内容实质,此两类应聘人员的专业方向与所需专业方向要求一致可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6.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要的资格条件;
7.应聘者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6月7日及以后出生)。
注:应届毕业生是指2024年毕业生,2022、2023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定向及委托培养的高校毕业生;委培单位允许自主择业的定向及委托培养的高校毕业生除外;
7.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公开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
招聘方案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网站(http://jy.tj.gov.cn/)公开招聘专栏、天津市幼儿师范学校网站(http://tjnspe.tj.edu.cn/)、官方微信公众号及相关媒体发布。招聘方案发布时间为2024年6月7日-21日,报名时间为2024年6月7日-7月12日。
根据报名情况分批次进行考核,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请登陆天津市幼儿师范学校网站招聘公告专栏了解相应岗位信息,下载并填写《天津市幼儿师范学校应聘申请表》(详见附件2),将申请表连同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天津市幼儿师范学校人事科邮箱进行报名(邮箱地址详见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