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聘用资格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提供已签订的《承诺书》(见附件3)及所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材料原件,不能提供者取消聘用资格,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视作自动放弃。
聘用人员均列入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实行“区管校聘”,服从滨湖区教育局统一调配,不服从调配者,不予聘用。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关系。
四、相关政策
1.新聘用教师试用期考核合格后,需在本区至少服务满5年。
2.报名人员提供材料及信息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同时记入诚信体系个人记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已兑现相关待遇需全额退回。
3.取得聘用资格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因引进聘用人员单方面原因,逾期未办理引进手续视作自动放弃。
五、考务相关信息发布网址
引进岗位、引进条件等有关情况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wuxi.gov.cn
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政府:http://www.wxbh.gov.cn/jyj
滨湖教育信息网:http://www.bhjy.net
无锡市滨湖区教师招聘网:https://bhjszp.wxtoo.cn
本次引进的其他各类信息,在滨湖教育信息网(http://www.bhjy.net)公布,请各位报考人员及时登录查询。
六、纪律与监督
引进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程序和标准,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
无锡市滨湖区教育局咨询电话:0510-81178595;
无锡市滨湖区纪委监委电话:12388;
无锡市滨湖区教育局监督电话:0510-81178611。
七、其他注意事项
1.本公告规定的年龄、学历、年限、等级、日期等冠以“以上、以后、以前”的均含本级。
2.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并查看滨湖教育信息网上的信息公告(网址:http://www.bhjy.net),因未及时查看造成错过考核时间、无法提供所需材料等情况,无法参加考核的,由考生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3.本公告由无锡市滨湖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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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4年无锡市滨湖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简介表
无锡市滨湖区教育局
2024年6月7日
原标题:2024年无锡市滨湖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文章来源:http://hrss.wuxi.gov.cn/doc/2024/06/07/432581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