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驻马店市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招聘公告

2024-06-10 11:05:31阅读:0地区:河南电脑版

  五、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工作采取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专门考试机构或高等院校命题、阅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笔试工作。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根据招聘岗位特点,考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主要包括生物学、人体解剖学、生理学、药理学、病理学和诊断学六个部分。

  按照附件《2024年驻马店市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计划及岗位设置情况一览表》的要求,不需要参加笔试的岗位直接通过面试的方式进行。

  (二)面试

  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招聘面试、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各县(区)卫生健康体育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不足3:1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有缺考或作弊的,不得进入面试;未进行笔试的岗位,按实际报名情况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沟通、应变、信息获得、言语表达、举止仪表等方面的能力,了解应聘人员与拟聘岗位相适应的基本条件和综合素质。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面试前进行面试资格确认。进入面试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附件中岗位设置表要求的相关证件(以上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2份),网上打印的《驻马店市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报名表》一式2份,参加笔试人员的准考证及在职人员所在单位同意报考手续,到各县(区)卫生健康体育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确认。

  经面试资格确认合格者,核发面试通知单;面试资格确认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逾期不进行面试资格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工作方案另行制定,面试资格确认时间在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专用网站公布。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直接进入面试的,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出现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等因素造成岗位空缺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主要检查被检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能否适应招聘岗位要求。体检按原人事部、原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与历次修订内容,及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组织工作流程(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13〕88号)的要求进行。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具体考察工作按照《驻马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驻组发〔2006〕2号)制定考察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七、公示、结果备案和办理聘用手续

  各县(区)卫生健康体育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察结果,确定并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对当地招聘情况进行汇总,形成正式备案报告,经同级卫生健康体育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编制部门共同盖章后上报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各卫生健康体育行政部门督促用人单位与特招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八、管理及待遇

  财政保障按照医疗卫生领域省与市县事权与支出责任有关规定执行,其他保障措施按照《关于印发基层卫生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卫发〔2015〕2号)和《关于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补充意见》(豫卫发〔2016〕1号)的相关规定继续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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